资产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负责学校规定范围内设备及家具的零星采购和分配使用,规范低值易耗品采购及管理;
(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分类登记、建账立卡、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校内单位设备及家具采购预算计划编制、管理、实施;
(五)组织校内设备及家具的调拨和调配,推动资产的有效利用;
(六)督促使用单位检查设备和家具有效利用,监督安全运行情况,协助使用单位维修保养;
(七)审核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申请,办理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报批手续及下账处理;
(八)负责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统计编报相关资产报表;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及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电话: 029-85319413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B区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