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科职责:
(一)拟订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相关制度,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二)梳理学校闲置、低效经营性资产,统筹推进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流程,规范资产出租出借事前论证、集体决策、底价评估、上报审批、公开挂牌竞价、合同签订等全链条管理;
(四)组织经营性资产日常检查,对出租出借项目经营业态、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经营价格开展监管,规范租户经营行为,提升校园服务保障水平;
(五)负责出租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合同审核、签订履约、资料归档等工作,规范合同管理流程,防范经营风险;
(六)负责经营性资产租金收费管理,做好费用核对、台账登记、欠费催缴等工作,保障学校经营性收入及时足额收缴;
(七)负责汇总统计学校经营性资产运营、收费、监管及盘活相关数据,按要求完成信息上报和资料报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及其他临时工作。
联系电话:029-8531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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