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科职责:
根据国家、地方及学校有关可经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运营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可经营国有资产实际情况和特点,牵头拟定相关工作制度,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建设。
负责校办企业的监管工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校办企业统一监督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推进“僵尸企业”处置等相关工作。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加强校内外语培训、留学生教育、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产业相关经济目标责任单位的经济目标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负责回复全校师生关于我校固定资产经营活动的疑问,统计并采纳师生对于可经营国有资产经营活动的合理建议。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9-85319961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家属院综合楼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