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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四号公寓楼家具设计制作项目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2-29 [来源]: [浏览次数]:

西安外国语大学四号公寓楼家具设计制作项目采购项目原定于2019年01月16日 在西安鸿业大酒店第6会议室(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外国语大学四号公寓楼家具设计制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RTZB-2018-236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外国语大学 

地址: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联系方式:029-8531952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01室

联系方式:029-62968531-832

传真:029-62968530

五、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更正事项:1. 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功能式样及效果”中15分项变更为:(1)提供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基材(MFC板)、海绵、天然乳胶、山棕、五金件证明资料,每提供一项得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最高5分。 (2)提供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成品家具证明资料的得10分,每缺少1种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扣3分或某种产品证明资料中参数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含缺项)的该产品扣3分,扣完为止。 注:1、2项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资料指具有检测资质且产品在其检测范围内的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报告且报告内容须涵盖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内容(项)。 2. 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功能式样及效果”中8分项变更为: (1)4分:根据所提供家具产品的式样横向比较,在0~4分间差别赋分。需提供产品彩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2)4分:根据所供房间家具摆放的效果图,房间内家具的布局、功能、实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横向比较,在0~4分间差别赋分。需提供效果图和平面布置图(标注尺寸)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另提供A2展板,未提供或不全的不得分,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元月16日14:00;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元月16日14:00。 4.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理由:无

其他事项:无

其他内容均不变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秦丹、张晨

七、联系电话:029-62968531-832

特此公告

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