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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6-0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提高网络的利用效率,发挥网络及其信息对我校资产管理方面的促进作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同时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和服务,增强网上安全性,使我处网络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特制定资产管理处网页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是学校资产管理水平及日常工作的重要宣传窗口,未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涉及本网页业务。
二、网页管理由资产管理处处长指定网页负责人一名,新闻信息发布员及网络管理员各一名,负责设计制作本单位的网页内容、发布新闻信息、进行网络的管理,并定期更换。网页的内容制作与更新,须经处长核定并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凡是涉及到政策性法规文件的内容,必须由网页负责人同意、处长审定后方可安排,未经网页负责人及处长批准,新闻信息发布员无权上传内容。
四、制作网页内容,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快捷准确、更新及时的原则。
五、网页内容应及时体现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人员的精神面貌及工作发展思路。
六、每季度网页负责人向处长汇报一次网页管理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做出计划。
七、网页内容不得含有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诽谤性资料。
八、网页内容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及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