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检)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项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确定供应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XISUZCCTJ—2020— 009
2.项目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检)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按实际发生(5混1、10混1、单样)检测数量结算
4.采购内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检)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5.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原件)(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 入围省、市认可的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及入围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6 号)文件中“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询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6.磋商文件发售:请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1)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B208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
9.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B区304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 2021年1月12日下午14:30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1.磋商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B区107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西安外国语大学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