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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接受省教育厅校园周边房屋出租出借专项检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6-13 [来源]: [浏览次数]:

       2014年6月11日,陕西省教育厅校园周边开发和国有房屋、土地出租出借专项检查组莅临我校检查工作,并在我校雁塔校区行政楼307会议室召开了检查工作汇报会。会议由李瑞平总会计师主持,王峰副校长致欢迎辞,参加会议的还有党政办、纪委、审计处、计财处、国资处、雁塔校区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会上,我校国资处处长沈磊对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从自查工作、民主理财、制度建设、合同管理等方面向教育厅检查组作了总体汇报。以延安大学总会计师陈华为组长的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汇报,并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对部分出租房屋、场地进行了实地核查,并按照专项检查标准从理财机制、制度建设、资产投入管理、合同管理、收入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了量化打分。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向我校反馈了检查意见,对我校房屋、场地出租出借管理工作和检查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制度、加强出租出借经营活动效益评价和理顺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分三组对省教育厅预算管理的21所学校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为了配合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学校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对校内所有二级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实,并按照专项检查标准要求逐一对校内所有出租出借的房屋、场地从合同、数据、投入、收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核对,真实、完整地做出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状况自查总结报告。此次专项检查对于我们进一步掌握国有资产底数、建立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活动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良好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