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外大发〔2018〕44 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学校将于 2018 年 3 月 29日—2018 年 4 月 20 日组织实施 2017 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清查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清查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峰、李瑞平
成员:魏锋、沈磊、王大宏、胡书生、高建斌、臧矶珣、张怀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
二、固定资产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清查对象和范围为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占有、管理和使用的全部固定资产。附属外国语学校须参照本方案具体做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三、固定资产清查原则
本次资产清查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须对列入清查登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和登记,要做到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不留死角,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查登记的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8 年 3 月 29 日—2018 年 4 月 8 日
1.全面盘点,核对账务。从校内资产管理系统中打印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结合资产实物、使用人和存放地点进行整理盘点和账务核对,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查找问题,汇总上报。根据自查结果,将存在的问题汇总后(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联系人:朱俊杰,联系电话:85319413)。
(二)检查核实阶段:2018 年 4 月 9 日—2018 年 4 月 15 日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各部门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8 年4 月 16 日—2018 年4 月 20 日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出具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四)清查后期工作
按照固定资产清查结果调整学校相关资产账务信息。
五、工作要求
资产清查是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对占有、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要将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结合起来,保证清查程序环环相扣,做到账实相符;要结合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完善资产管理数据信息和存放地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建立并执行年终清查制度,形成资产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固定资产日常基础工作,促进我校资产管理工作不断走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