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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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在全校开展201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西外大发〔2014〕185 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理清学校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规范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学校将于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14日,通过部门、院系自查,学校核查的方式,以物对账、以账查物,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既是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精心安排、周密布置,成立本单位固定资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安排到位,并在清查工作中做到逐一核对到位,不重复不遗漏,数据真实准确,把资产清查工作做好、做实,按时圆满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促进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

        附件:西安外国语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014年12月10日
                           
 
                                                                                                     
西安外国语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资产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清查的对象是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占有、使用及管理的固定资产。清查范围是全校所有单位及部门,包括教学、科研、行政、教辅、后勤集团、校医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和产业单位。

二、资产清查内容

(一)各单位、各部门占有使用及负责管理的全部固定资产。清查登记的重点是房屋及建筑物、土地、车辆、设备等重要固定资产。

(二)各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经营性资产的情况。

三、资产清查原则

      本次资产清查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首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上述列入清查登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和登记,要做到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不留死角,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部门和单位固定资产的全貌及实际状况。然后由国资处、计财处和纪检审计组织抽查。清查结果上报学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清查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长:王峰

成员:沈磊、乔引花、田学文、魏峰、赵沛、陈永军、胡书生、张怀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2014年12月15日开始,到2015年1月14日结束。清查登记的基准日为2014年11月30日。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3日)。一是全面盘点。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各项资产进行实物盘点、清理,做到见物就点,不重不漏。二是登记台账。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资产盘点结果登记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同时将各单位清查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后上报学校国资处。三是核对账务。各单位、各部门将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账与实物进行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二)检查核实阶段(2014年12月24日—2014年12月30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核实。依据清查结果和核对后的台账数据,对原有资产数据库进行核实、录入、修改和汇总,建立各单位全面完整、真实准确的固定资产数据库。同时针对此次资产清查中发现和反馈上来的各种问题进行汇总归类,并提出指导性的处置意见。

(三)汇总总结阶段(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4日)。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出具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学校。

(四)清查后期工作

      1、按照资产清产结果,学校研究处理意见。

      2、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处理结果调整学校资产财务账。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每次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数据库,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并执行年终检查制度,形成资产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固定资产日常基础工作,促进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走上新台阶。

六、工作要求

      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按期完成资产清查和核实资产信息库工作任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资产清查是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单位内部财务、资产、办公室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清查,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确保准确,真实完整。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将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结合起来,保证清查程序环环相扣,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学校计划财务处要积极配合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参与核对相关资料,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

(三)建立数据库,强化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清查结果建立固定资产信息数据库,实现资产从静态到动态的管理,建立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清查登记以及不如实填报,故意漏报和瞒报的,或由于失职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将依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