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党委和校长直接领导下,主持资产管理处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的方针政策,保证学校有关国有资产工作的落实。 3、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并组织职能科室实施。 4、负责制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定各科室管理目标和分段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并负责协调、督促、检查。 5、负责审定全校物资设备总体购置计划。 6、负责外资贷款工作。 7、代表学校负责校办产业管理。 8、加强资产管理处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全处同志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全处同志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处内工作需要,提出各科室调整及人员调配方案。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